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
温 州 市 人 事 局
温 州 市 财 政 局
温市人〔 2003 〕 177 号
关于开展温州市 WTO 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、人事(人事劳动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)局、财政局,市直各单位:
为积极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,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《温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 “ 十五 ” 规划》(温政办〔 2002 〕 96 号)和《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“ 十五 ” 规划》(温政办〔 2002 〕 97 号)提出的 “ 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 WTO 事务专业人才队伍 ” 的要求,缓解当前我市 WTO 人才紧缺状况,经与浙江省 WTO 事务高级人才培训中心商定,我市将举办 WTO 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班,并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人员参加全省 WTO 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对象条件
全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、专业服务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,年龄 45 岁以下,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省外语水平等级考核 3 级或大学外语 4 级以上,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Window95/98&Internet 合格证书,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。
二、 培养人数、推荐名额
第一阶段(国内部分):培养 80 名左右熟悉 WTO 基本规则,具备一定对外语言交往能力,能基本运用 WTO 规则应对国际贸易各方面事务的初级人才。
第二阶段(国内部分):培养 50 名左右精通 WTO 的基本规则,熟练掌握对外交往语言和现代化工具并在 WTO 规则的某一方面具有专业化水平的中级人才。
第三阶段(国外部分):在以上两个层次的基础上,培养 20 名左右具有相当实践经验,能熟练从事 WTO 事务,为政府决策和对外交往提供 WTO 事务咨询的独当一面的高级人才。
第一、第二阶段每个县(市、区)各推荐 2-5 名,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推荐 1-3 名,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需要报名,择优录取 。名额的分配比例为:政府机关占 60% ,企事业单位占 40% 。
三、 培训方式、时间、地点
整个培训由我市相关部门会同省 WTO 事务高级人才培训中心联合实施。为解决工学矛盾,根据各个阶段的教学特点,采用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的方式,主要师资由省 WTO 事务高级人才培训中心统一委派。培训工作初定于今年 8 月份开始,第一阶段培训时间为 2 个月,培训地点在温州市;第二阶段培训时间为 3 个月,培训地点在杭州市和温州市;第三阶段培训时间约为 6 个月,培训地点在国外。
四、 培训内容、考试、发证
第一阶段为 WTO 协议的综合培训,主要内容为 WTO 基础课程讲座, WTO 协议文本的一般、重要规则,外贸实务和专业英语文献导读等。第二阶段为 WTO 专题深度培训,主要内容有英语口语、外经贸英语、 WTO 事务专题讲座和专题论文。第一、二阶段培训结束后,参加全省统一考试,成绩合格者分别发给浙江省 WTO 事务专业人才初级或中级证书;成绩优秀者参加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公务出国人员外语考试( BFT ),成绩合格者成为参加第三阶段国外培训的备选人员。第三阶段培训为国外对口实习和专业培训,使受训人员成为 WTO 事务高级人才,并发给浙江省 WTO 事务专业人才高级证书。
具体培训实施方案请查看温州人才网( www.wzrc.net )。
五、 培训经费
第一、二阶段(国内部分)共需培训费为 6000 元,第三阶段(国外部分)培训费另定。学员为国家公务员(机关工作人员)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,其第一、二阶段培训费由市财政解决 50% ,其余由选送单位负担;第三阶段培训费由省、市财政和选送单位共同负担。其它单位或个人参加培训的,费用由选送单位负担或个人自理。
六、 报名办法
市直各单位根据选送条件和名额推荐人选,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,可在温州人才网下载),即日起至 7 月 5 日前到市人事局干部培训学校报名,地点:温州市黎明西路 15 弄 5 号,电话: 88833963 。各县(市、区)人员到当地人事局报名。各县(市、区)人事部门请于 7 月 10 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至市人事局培训教育处,电话(传真): 88249095 ,联系人:曾瑞华。
开展 WTO 事务专业人才培训,是加强公务员(机关工作人员)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,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、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。各地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学员选送报名工作,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。
附件:
温州市WTO 事务专业人才培训报名表 下载
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 州 市 人 事 局
温 州 市 财 政 局